留言公示
标题
独生子女奖励金、父母退休津贴咨询(关联事项:医师执业注册信息查询)
留言时间
2024年3月5日
留言内容
"之前与市卫健委沟通过,后续有问题联系不上,请问可以提供正确的龙凤区卫健委电话或市卫健委电话吗?或者负责独生子女奖励金、退休津贴事宜的部门电话?
备注:市卫健委电话5081829提示未交电话费,无法接通。
通过市卫健委拿到的龙凤区卫健委电话6243197始终无法接通。"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省卫生健康委
回复时间
2024年3月8日
回复内容
您好!收到您的咨询信息,已于本人通过电话,就咨询两个问题现答复如下: 1、三十五条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每月发给不低于十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或者给予相应待遇。 2、关于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规定退休时享受以下优待:……(二)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本条例实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年2月1日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在领证时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本人已知晓,答复满意。 如再有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451-87257019。